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
¶【第44号公告】《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2021〕44号
现公布《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自2021年12月3日起施行。
中国证监会
2021年11月19日
附件1: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pdf
附件2:《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起草说明.pdf
¶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的行为,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证券法》《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以下简称公开征集),是指符合本规定第三条规定的主体公开请求上市公司股东委托其代为出席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提案权等股东权利的行为。
下列行为不属于本规定所称公开征集的行为:
(一)采用非公开方式获得上市公司股东委托;
(二)未主动征集情况下受到上市公司股东委托;
(三)法律、行政法规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条 上市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12号——营业收入扣除相关事项
¶深交所 深证上[2021]1158号 2021-11-19
各上市公司及相关市场参与人:
按照中国证监会统一部署,为规范本所上市公司营业收入扣除及信息披露等相关工作,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等相关业务规则,本所制定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12号——营业收入扣除相关事项》,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12号——营业收入扣除相关事项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1年11月19日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12号——营业收入扣除相关事项
为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相关上市公司营业收入扣除及信息披露等相关工作,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相关业务规则,制定本指南。
¶一、总体要求
(一)根据《上市规则》的规定,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准,以下简称净利润)为负值的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营业收入扣除情况及扣除后的营业收入金额;负责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就公司营业收入扣除事项是否合规及扣除后的营 ...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13号——营业收入扣除相关事项
¶深交所 深证上[2021]1159号 2021-11-19
各创业板上市公司及相关市场参与人:
按照中国证监会统一部署,为规范本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营业收入扣除及信息披露等相关工作,根据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等相关业务规则,本所制定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13号——营业收入扣除相关事项》,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13号——营业收入扣除相关事项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1年11月19日
附件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13号——营业收入扣除相关事项
为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创业板相关上市公司营业收入扣除及信息披露等相关工作,根据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20年 12月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相关业务规则,制定本指南。
¶一、总体要求
(一)根据《上市规则》的规定,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准,以下简称净利润)为负值的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营业收入扣除情况及扣除后的营业收入金额 ...
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指南第9号—财务类退市指标:营业收入扣除
¶上交所 上证函[2021]1883号 2021-11-19
各市场参与人:
为进一步明确财务类退市指标中营业收入扣除标准,规范相关信息披露,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业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制定了《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指南第9号—财务类退市指标:营业收入扣除》,现予以发布,并自2021年11月19日起实施。
上述业务指南全文可至本所网站(http://www.sse.com.cn)“规则”下的“本所业务指南与流程”栏目查询。请各市场参与人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指南第9号—财务类退市指标:营业收入扣除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二一年十一月十九日
¶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指南第9号—财务类退市指标:营业收入扣除
为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相关上市公司及会计师事务所涉及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信息披露及相关工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相关业务规则,制定本指南。
¶一、总体要求
(一)根据《上市规则》的规定,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工作规程》的决定
¶证监会 证监员会公告[2021]42号 2021-11-12
现公布关于修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工作规程》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国证监会
2021年11月12日
一、第七条修改为:“并购重组委委员每届任期 1年,可以连任,连续任期最长不超过 2届,但涉及资本市场重大改革需要的除外。”
二、第二十条第一款修改为:“并购重组委委员分成召集人组和专业组。分组名单应当在中国证监会网站予以公示。”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工作规程》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工作规程
(2007年7月17日公布根据2011年12月28日、2014年4月2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修订根据2018年7月3日、2021年11月12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工作规程>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在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工作中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提高并购重组审核工作的质量、效率和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