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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
发表于2023-02-17|法规原文|证监会•重组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 第一条 为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防控和打击内幕交易,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证监会等部门关于依法打击和防控资本市场内幕交易意见的通知》《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 上市公司和交易对方,以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提供服务的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等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主体,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做好重大资产重组信息的管理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增强保密意识。 第三条 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相关方研究、筹划、决策涉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原则上应当在非交易时间进行,并应当简化决策流程、提高决策效率、缩短决策时限,尽可能缩小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 如需要向有关部门进行政策咨询、方案论证的,应当做好相关保密工作。 第四条 上市公司因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首次披露后,证券交易所立即启动二级市场股票交易核查程序,并在 ...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
发表于2023-02-17|法规原文|证监会•重组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 第一条 上市公司拟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全体董事应当严格履行诚信义务,切实做好信息保密等工作。 重大资产重组的首次董事会决议经表决通过后,上市公司应当在决议当日或者次一工作日的非交易时间向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告。董事会应当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相关的信息披露准则编制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者报告书,并将该预案或者报告书作为董事会决议的附件,与董事会决议同时公告。 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对方应当承诺,保证其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声明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该等承诺和声明应当与上市公司董事会决议同时公告。 第二条 上市公司首次召开董事会审议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应当在召开董事会的当日或者前一日与相应的交易对方签订附生效条件的交易合同。 重大资产重组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合同应当载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一经上市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注册,交易合同即应生效;交易合同应当载明特定对象拟认购股份的数量或者数量区间、认购价 ...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发表于2023-02-17|法规原文|证监会•重组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08年3月24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224次主席办公会议审议通过根据2011年8月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与配套融资相关规定的决定》修正2014年7月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52次主席办公会议修订根据2016年9月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决定》、2019年10月1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决定》、2020年3月2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证券期货规章的决定》修正2023年2月1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2次委务会议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行为,保护上市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上市公司质量不断提高,维护证券市场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在日常经营活动之外购买、出售资产或者通过其他方式进行 ...
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
发表于2023-02-17|法规原文|上交所•IPO•网上发行
¶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行为,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以下简称《首发承销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交易系统并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和配售方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和存托凭证,适用本细则。 ¶第二章 市值计算规则 第三条 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总市值(以下简称市值)10000元以上(含10000元)的投资者方可参与网上发行。 第四条 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以投资者为单位,按其T-2日(T日为发行公告确定的网上申购日,下同)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 第五条 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 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T-2日日终为准。 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 ...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发表于2023-02-17|法规原文|证监会•再融资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2023年2月1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2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证券发行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修订后的证券法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证监会关于开展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试点若干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若干意见》)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上市公司申请在境内发行下列证券,适用本办法: (一)股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 (三)存托凭证; (四)国务院认定的其他品种。 前款所称可转债,是指上市公司依法发行、在一定期间内依据约定的条件可以转换成股份的公司债券。 第三条 上市公司发行证券,可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也可以向特定对象发行。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包括上市公司向原股东配售股份(以下简称配股)、向不特定对象募集股份(以下简称增发)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 向特定对象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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