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
¶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的通知
深交所 深证上[2020]143号 2020-03-06
各市场参与人:
近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修订后的《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证监会公告〔2020〕17号)。为进一步加大对创业投资基金支持力度,根据该规定和相关法律规范,本所对《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进行了修订,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现予以发布,自2020年3月31日起施行。本所于2018年3月2日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证上〔2018〕94号)同时自2020年3月31日起废止。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0年3月6日
附件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
第一条 为鼓励创业投资基金长期健康发展,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行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 ...
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0〕17号
现公布《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2020年修订),自2020年3月31日起施行。
中国证监会
2020年3月6日
附件1:《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pdf
附件2:《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修订说明.pdf
¶证监会修订完善创业投资基金反向挂钩政策 引导投长、投早、投中小、投科技
中国证监会 www.csrc.gov.cn 时间:2020-03-06 来源:
近日,证监会修订并发布《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以下简称《特别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步修订实施细则,3月31日正式实施。
2016年9月,国务院发布《关于促进创业投资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要求对创业投资(基金)企业,“研究建立所投资企业上市解禁期与上市前投资期限长短反向挂钩的制度安排”。为落实国务院此项政策要求,2018年3月证监会发布《特别规定》,明确创业投资基金反向挂钩政策。政策实施以来,对专注于长期投资和价值投资的创业投资基金市场化退出给予支持,取得了一定效果。
为进一 ...
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实施注册制相关业务安排的通知
¶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实施注册制相关业务安排的通知
上证发〔2020〕13号
各市场参与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修订后的证券法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0〕5号,以下简称《国办通知》)和中国证监会《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实施注册制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办发〔2020〕14号)的相关规定,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自3月1日起实施注册制。现就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上市的发行上市审核及相关业务安排通知如下:
一、自2020年3月1日起,申请面向普通投资者或者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不含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本所上市的,由本所负责发行上市受理、审核,并由中国证监会进行发行注册。
二、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实施注册制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募集说明书内容与格式暂参照现行规定执行。
三、本所发行上市审核遵循依法合规、公开透明、便捷高效的原则,实行电子化审核,提高审核透明度,明确市场预期。申请、受理、问询、回复等事项通过本所债券项目申报系统办理,审核流程和时限等暂按公司债券上市预审核现行相关规定执行。 ...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企业债券发行实施注册制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修订后的证券法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0〕5号,以下简称《通知》)有关要求,现就企业债券发行实施注册制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业债券发行全面施行注册制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通知》有关要求,企业债券发行由核准制改为注册制。国家发展改革委为企业债券的法定注册机关,发行企业债券应当依法经国家发展改革委注册。
国家发展改革委指定相关机构负责企业债券的受理、审核。其中,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为受理机构,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为审核机构。两家机构应尽快制定相关业务流程、受理审核标准等配套制度,并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受理、审核工作。
企业债券发行人直接向受理机构提出申请,我委对企业债券受理、审核工作及两家指定机构进行监督指导,并在法定时限内履行发行注册程序。
¶二、明确企业债券发行条件
企业债券发行人应当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实施注册制相关业务安排的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实施注册制相关业务安排的通知
深证上〔2020〕129号
各市场参与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修订后的证券法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国务院通知》)、中国证监会《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实施注册制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相关规定,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自3月1日起实施注册制。现就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上市的发行上市审核及相关业务安排通知如下:
¶一、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实施注册制安排
(一)自2020年3月1日起,拟面向普通投资者或者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本所上市的公司债券(不含可转换公司债券),由本所按照《证券法》《国务院通知》《通知》等规定的公司债券公开发行条件、本所规定的上市条件、中国证监会及本所有关信息披露要求进行发行上市受理、审核,中国证监会履行发行注册程序。
(二)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实施注册制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募集说明书内容与格式暂参照现行规定执行。
(三)主承销商应当通过本所固定收益品种业务专区申报发行上市申请文件。审核流程和时限等暂按公司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