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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股东信息核查中“最终持有人”的理解与适用
发表于2021-04-25|法规原文|股东穿透核查
¶关于股东信息核查中“最终持有人”的理解与适用 上海证券交易所 2021-04-25 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关于申请首发上市企业股东信息披露》要求对入股交易价格明显异常的多层嵌套机构股东穿透核查至最终持有人,哪些主体可视为最终持有人? 答:除自然人外,“最终持有人”还包括以下类型:上市公司(含境外上市公司)、新三板挂牌公司等公众公司,或穿透核查至国有控股或管理主体(含事业单位、国有主体控制的产业基金等)、集体所有制企业、境外政府投资基金、大学捐赠基金、养老基金、公益基金以及公募资产管理产品。除此之外的外资股东,如果中介机构能以适当核查方式确认外资股东的出资人不存在境内主体,并充分认证该外资股东入股发行人的价格不存在明显异常,可将该外资股东视为“最终持有人”。 科创板上市审核中心 2021-04-25 ¶关于股东信息核查中“最终持有人”的理解与适用 深交所 2021-04-25 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关于申请首发上市企业股东信息披露》要求对入股交易价格明显异常的多层嵌套机构股东穿透核查至最终持有人,哪些主体可视为最终持有人? 答:除自然人外,“最终持有人”还包括以下类型:上市公司 ...
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适用指引第3号——审核重点关注事项
发表于2021-04-22|法规原文|上交所•公司债•债权融资
¶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适用指引第3号——审核重点关注事项》的通知 上交所 上证发[2021]24号 2021-04-22 各市场参与人: 为优化公司债券发行融资监管,提升审核透明度,推动市场高质量发展,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适用指引第3号——审核重点关注事项》(详见附件)。现予以发布,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适用指引第3号——审核重点关注事项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适用指引第3号——审核重点关注事项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条 为优化公司债券发行融资监管,提升审核透明度,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根据《证券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修订后的证券法有关工作的通知》《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 本所围绕发行人是否符合发行上市条件及信息披露要求开展审核,重点关注发行人组织机构运行及公司治理情况、经营情况、资产负债结构与现金流量等财务状况、特定情形发行人的特殊信息披露及相关核查 ...
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引第1号——公司债券审核重点关注事项
发表于2021-04-22|法规原文|深交所•公司债•债权融资
¶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引第1号——公司债券审核重点关注事项》的通知 深交所 深证上[2021]430号 2021-04-22 各市场参与人: 为提高审核透明度,推动债券市场高质量发展,本所制定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引第1号——公司债券审核重点关注事项》,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引第1号——公司债券审核重点关注事项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1年4月22日 ¶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引第1号——公司债券审核重点关注事项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条 为强化公司债券发行准入监管,提升审核透明度,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修订后的证券法有关工作的通知》《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上市审核,适用本指引。 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挂牌条件确认,参照适用本指引。 第三条 本所围绕公司债券发行人(以下简称发行人)是否符合发行上市条件及信息披露要求开展审核,重点关注发 ...
废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
发表于2021-04-16|法规原文|科创板•已废止•IPO
¶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2021年4月修订)》的通知 上交所 上证发[2021]23号 2021-04-16 各市场参与人: 为了进一步明确科创板定位把握标准,支持和鼓励硬科技企业在科创板发行上市,引导和规范发行人申报和保荐机构推荐工作,促进科创板市场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科创属性评价指引(试行)》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有关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对《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2021年4月修订)》(详见附件),已经本所理事会审议通过并报中国证监会批准,现予以发布,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本所于2020年3月27日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上证发〔2020〕21号)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2021年4月修订)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废止-科创属性评价指引(试行)
发表于2021-04-16|法规原文|科创板•已废止•IPO
¶关于修改《科创属性评价指引(试行)》的决定 证监会 证监会公告[2021]8号 2021-04-16 现公布《关于修改>科创属性评价指引(试行)<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国证监会 2021年4月16日 附件: 关于修改《科创属性评价指引(试行)》的决定 一、将第一条修改为:“支持和鼓励科创板定位规定的相关行业领域中,同时符合下列4项指标的企业申报科创板上市: (1)最近三年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5%以上,或最近三年研发投入金额累计在6000万元以上; (2)研发人员占当年员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3)形成主营业务收入的发明专利5项以上; (4)最近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达到20%,或最近一年营业收入金额达到3亿元。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二十二条第(五)款规定的上市标准申报科创板的企业可不适用上述第(4)项指标中关于“营业收入”的规定;软件行业不适用上述第(3)项指标的要求,研发投入占比应在10%以上。” 二、将第二条第三项修改为:“(3)发行人独立或者牵头承担与主营业务和核心技术相关的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项目;” 三、增加一条,作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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