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止-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
¶关于修改《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的公告
股转公司 股转系统公告[2021]782号 2021-07-30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对2020年1月3日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进行了修改:
第三十六条第一款修改为“精选层、创新层挂牌公司应当设董事会秘书作为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负责信息披露事务、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投资者关系管理、股东资料管理等工作。基础层挂牌公司未设董事会秘书的,应当指定一名高级管理人员作为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负责上述事宜,全国股转公司参照董事会秘书的有关规定对其进行管理。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应当列席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
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7月30日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挂牌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提升挂牌公司治理水平,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
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
¶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切实提升学校育人水平,持续规范校外培训(包括线上培训和线下培训),有效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以下简称“双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着眼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强化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深化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坚决防止侵害群众利益行为,构建教育良好生态,有效缓解家长焦虑情绪,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2.工作原则。坚持学生为本、回应关切,遵循教育规律,着眼学生身心健康成长,保障学生休息权利,整体提升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与期盼,减轻家长负担;坚持依法治理、标本兼治,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规定,加强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坚持政府主导、多方联动,强化政府统筹,落实部门职责,发挥学校主体作用,健全保障政策,明确家校社协同责任;坚持统筹推进、稳步实施,全面落实国家关于减轻学生过重学业负担 ...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适用指引第3号——转板上市申请文件
¶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适用指引第3号——转板上市申请文件》的通知
上交所 上证发[2021]57号 2021-07-23
各市场参与人:
为了规范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精选层挂牌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科创板转板上市申请文件的格式和报送行为,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转板上市的指导意见》《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转板上市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本所制定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适用指引第3号——转板上市申请文件》(详见附件)。现予以发布,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适用指引第3号——转板上市申请文件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三日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适用指引第3号——转板上市申请文件
第一条 为规范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精选层挂牌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科创板转板上市申请文件(以下简称申请文件)的格式和报送行为,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 ...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适用指引第6号——转板上市股份相关事项
¶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适用指引第6号——转板上市股份相关事项》的通知
上交所 上证发[2021]60号 2021-07-23
各市场参与人:
为了规范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科创板转板后的股份减持行为,明确转板公司股份减持与现行减持制度的衔接,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转板上市的指导意见》《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转板上市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本所制定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适用指引第6号——转板上市股份相关事项》(详见附件)。现正式发布,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适用指引第6号——转板上市股份相关事项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三日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适用指引第6号——转板上市股份相关事项
¶1. 转板公司股东上市后减持股份,如何适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减持细则》)相关规定?
==转板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 ...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引第5号——转板上市股份相关事项
¶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引第5号——转板上市股份相关事项》的通知
深交所 深证上[2021]730号 2021-07-23
各市场参与人:
为规范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转板上市股份管理相关事项,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转板上市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向创业板转板上市办法(试行)》等规定,本所制定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引第5号——转板上市股份相关事项》,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引第5号——转板上市股份相关事项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1年7月23日
附件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引第5号——转板上市股份相关事项
¶1. 转板公司上市后股东股份减持如何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减持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转板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以下统称大股东)减持其持有的股份,适用《减持实施细则》 关于大股东减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