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证监会证监会令第191号2021-10-30
《关于修改〈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决定》已经2021年10月2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1年第6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11月15日起施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易会满
2021年10月30日
附件1:关于修改《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决定
附件2:关于修改《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决定立法说明
¶关于修改《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决定
一、第四条修改为:“根据挂牌公司发展阶段、公众化程度以及风险状况等因素,充分考虑投资者需求,以全国股转系统创新层、基础层分层为基础,实施挂牌公司差异化的信息披露制度。”
二、第十一条修改为:“挂牌公司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凡是对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均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第十二条修改为:“年度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中期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
四、删除第十三条。
五、删除 ...
证券期货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制度实施办法
¶国务院令第749号
国务院
2021-10-26
《证券期货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制度实施办法》已经2021年9月8日国务院第148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总理 李克强
2021年10月26日
¶证券期货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制度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证券期货领域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制度的实施,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提高行政执法效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是指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对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的单位或者个人进行调查期间,被调查的当事人承诺纠正涉嫌违法行为、赔偿有关投资者损失、消除损害或者不良影响并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可,当事人履行承诺后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终止案件调查的行政执法方式。
第三条 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制度的实施应当遵循公平、自愿、诚信原则,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第四条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应当确定专门的内设部门负责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工作,并将该内设部门与负责案件调查的内设部门分别设置。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 ...
废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
证监会公告[2021]23号 2021-09-30
现公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国证监会
2021年9月30日
附件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
附件2:《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立法说明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
第一条 为了规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监管职责规定》等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辅导机构对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公司(以下简称辅导对象)开展辅导工作,辅导对象、证券服务机构及相关从业人员配合辅导机构开展辅导工作,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对辅导工作进行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前款所称辅导机构,是指按照《保荐管理办法》开展辅导工作的保荐机构。
第三条 辅导工作应当促进辅导对象具备成为上市公司应有的公司治理结构、会计基础工作、内部控制制度,充分了解多层次资本市场各板块的特点和属性,树立进入证券市场的诚信意识、自律意识和法治意识。
辅导验 ...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公开发行自律委员会促进科创板股票发行承销规则修订实施平稳过渡行业倡导建议
¶关于转发《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公开发行自律委员会促进科创板股票发行承销规则修订实施平稳过渡行业倡导建议》的通知
上交所 上证函[2021]1599号 2021-09-18
各市场参与人:
近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第二届科创板股票公开发行自律委员会(以下简称自律委)召开了2021年度第一次工作会议,讨论了科创板股票发行承销规则修订内容,分析了修订实施前后可能出现的市场情况,研究了促进平稳过渡的针对性措施,并提出了行业倡导建议(详见附件)。
对于自律委做出的行业倡议,上海证券交易所表示尊重与支持,并呼吁市场各方共同遵守上述行业倡导建议,规范理性参与股票发行承销活动,支持科创板市场平稳发展。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在发行方案备案工作中,对发行人和主承销商遵守行业倡导建议的有关情况予以重点关注。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公开发行自律委员会促进科创板股票发行承销规则修订实施平稳过渡行业倡导建议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二一年九月十八日
附件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公开发行自律委员会促进科创板股票发行承销规则修订实施平稳过渡行业倡导建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公开发行自律委员会 ...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实施办法(2021年修订)
¶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实施办法(2021年修订)》的通知
上交所 上证发[2021]76号 2021-09-18
各市场参与人:
为进一步优化科创板新股发行承销制度,促进买卖双方博弈更加平衡,引导投资者审慎参与网下发行,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对《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实施办法》进行了修订。修改后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实施办法(2021年修订)》(详见附件)已经本所理事会审议通过并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现予以发布,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通知发布后刊登招股意向书与初步询价公告、启动发行工作的,适用新规则。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实施办法(2021年修订)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八日
附件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实施办法
(2019年3月1日实施 2021年9月18日修订)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