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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止-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48号——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发表于2021-10-30|法规原文|北交所•已废止
¶证监会证监会公告[2021]28号2021-10-30 现公布《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48号——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自2021年11月15日起施行。 中国证监会 2021年10月30日 附件1: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48号——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附件2:关于北京证券交易所相关配套规范性文件的立法说明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48号——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公开发行)的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证监会令第188号)的规定,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 北交所上市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申请公开发行的,应按照本准则编制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作为公开发行的必备 ...
废止-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50号——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和发行情况报告书
发表于2021-10-30|法规原文|北交所•已废止
¶证监会证监会公告[2021]30号2021-10-30 现公布《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50号——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和发行情况报告书》,自2021年11月15日起施行。 中国证监会 2021年10月30日 附件1: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50号——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和发行情况报告书 附件2:关于北京证券交易所相关配套规范性文件的立法说明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50号——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和发行情况报告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定向发行可转债)的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证监会令第188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78号)等规定,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 北交所上市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定向发行可转债,应按照本准则编制 ...
废止-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51号——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优先股募集说明书和发行情况报告书
发表于2021-10-30|法规原文|北交所•已废止
¶证监会证监会公告[2021]31号2021-10-30 现公布《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51号——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优先股募集说明书和发行情况报告书》,自2021年11月15日起施行。 中国证监会 2021年10月30日 附件1: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51号——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优先股募集说明书和发行情况报告书 附件2:关于北京证券交易所相关配套规范性文件的立法说明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51号——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优先股募集说明书和发行情况报告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以下简称定向发行)优先股的信息披露行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4号)、《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证监会令第188号)的规定,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 北交所上市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定向发行优先股,应按照本准则编制定向发行优先股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作为定向发行 ...
废止-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49号——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和发行情况报告书
发表于2021-10-30|法规原文|北交所•已废止
¶证监会证监会公告[2021]29号2021-10-30 现公布《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49号——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和发行情况报告书》,自2021年11月15日起施行。 中国证监会 2021年10月30日 附件1: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49号——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和发行情况报告书 附件2:关于北京证券交易所相关配套规范性文件的立法说明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49号——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和发行情况报告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以下简称定向发行)股票的信息披露行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证监会令第188号)的规定,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 北交所上市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进行定向发行,应按照本准则编制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作为定向发行股票的必备法律文件,并按本准则的规定进行披露。 第三 ...
废止-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52号——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申请文件
发表于2021-10-30|法规原文|北交所•已废止
¶证监会证监会公告[2021]32号2021-10-30 现公布《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52号——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申请文件》,自2021年11月15日起施行。 中国证监会 2021年10月30日 附件1: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52号——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申请文件 附件2:关于北京证券交易所相关配套规范性文件的立法说明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52号——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申请文件 第一条 为了规范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申请文件的报送行为,根据《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证监会令第188号)、《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4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78号)规定,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 北交所上市公司进行证券发行,应按本准则要求制作和报送申请文件。 需要报送电子文件的,电子文件应和预留原件一致。上市公司律师应对报送的电子文件与原件的一致性出具鉴证意见。报送的电子文件和原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条 本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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