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8月修订)
¶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8月修订)》的通知
上交所上证发[2023]130号202304
各市场参与人:
为了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要求,推动形成更加科学的独立董事制度体系,优化科创板持续监管制度体系,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对《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进行了修订(详见附件),现予以发布,并自2023年9月4日起施行。本所于2022年1月7日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自本规则施行之日起废止。
自本规则施行之日起的一年为过渡期。过渡期内,上市公司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的设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机制、独立董事的独立性、任职条件、任职期限及兼职家数等事项与本指引不一致的,应当逐步调整至符合本指引的规定。
特此通知。
附件:
1.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8月修订)
2.《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8月)》修订说明
上海证券交易所
20 ...
废止-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
¶关于发布《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的公告
北交所北证公告[2023]49号202304
为配套落实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相关安排,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修订了《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现予以发布,修订后的规则自2023年9月4日起施行。本所此前发布的其他业务规则中有关独立董事的规定与本规则不一致的,以本规则为准。
特此公告。
附件: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
北京证券交易所
2023年8月4日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
¶第一章 总则
1.1 为了规范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股票上市和持续监管事宜,维护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持续监管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制定本规则。
1.2 股票在本所的上市和持续监管事宜,适用本规则;本规则未作规定的,适用本所其他相关规定。
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 ...
废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
¶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的通知
上交所上证发[2023]127号202304
各市场参与人:
为了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要求,推动形成更加科学的独立董事制度体系,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对《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进行了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详见附件)已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现予以发布,并自2023年9月4日起施行。本所于2023年2月17日发布的《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2月修订)〉的通知》(上证发〔2023〕31号)自本规则施行之日起废止。
为了做好规则适用衔接,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本规则施行之日起的一年为过渡期。过渡期内,上市公司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的设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机制等事项与本规则不一致的,应当逐步调整至符合本规则的规定。
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2023年1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6号——重大资产重组(2023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
废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
¶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的通知
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的通知
深交所深证上[2023]703号202304
各市场参与人:
为了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推动形成更加科学的独立董事制度体系,促进独立董事发挥应有作用,本所对《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进行了修订,现予以发布。
本指引自2023年9月4日起施行。本所2022年1月7日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2〕13号)同时废止。本所此前发布的其他业务规则中有关独立董事的规定与本指引不一致的,以本指引为准。
自本指引施行之日起的一年为过渡期。过渡期内,上市公司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的设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机制、独立董事的独立性、任职条件、任职期限及兼职家数等事项与本指引不一致的,应当逐步调整至符合本指引的规定。
深圳证券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信息披露工作评价(2023年修订)
¶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信息披露工作评价(2023年修订)》的通知
深交所深证上[2023]681号202304
各市场参与人:
为了贯彻落实中国证监会《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5)》,进一步优化信息披露评价机制,提升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本所对《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信息披露工作考核》进行了修订,并更名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信息披露工作评价》,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本所2022年1月7日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信息披露工作考核》(深证上〔2022〕23号)同时废止。
2022—2023年度信息披露评价工作评价期为2022年5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自2023—2024年度开始,评价期为上年7月1日至当年6月30日。
附件:1.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信息披露工作评价(2023年修订)
2.《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信息披露工作评价》修订说明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3年8月4日
¶深圳证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