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止-关于配合做好并购重组审核分道制相关工作的通知
¶深交所-关于配合做好并购重组审核分道制相关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3-9-13
各上市公司及财务顾问:
为配合做好并购重组审核分道制相关工作,根据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审核分道制实施方案》,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国证监会自2013年10月8日起,正式实施并购重组审核分道制。2013年10月8日前已经中国证监会受理的并购重组项目仍按现有流程审核。
二、并购重组审核分道制是指中国证监会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含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重大资产购买或出售、合并分立等)行政许可申请进行审核时,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和规范运作状况、财务顾问执业能力以及中介机构及经办人员的诚信记录,结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交易类型,对符合标准的并购重组申请,有条件地淡化行政审核和减少审核环节,实行差异化的审核制度安排。
并购重组审核分道制具体分为豁免/快速审核、正常审核和审慎审核三类。进入豁免/快速通道的重组项目,不涉及发行股份的,实行豁免审核,由中国证监会直接核准;涉及发行股份的,实行快速审核,取消预审环节,直接提请并购重组委审议。
三、上市公司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后,各相关单位按照“标准公开、过程透明、结果客观、 ...
关于推动国有股东与所控股上市公司解决同业竞争规范关联交易的指导意见
¶国资委、证监会关于印发《关于推动国有股东与所控股上市公司解决同业竞争规范关联交易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国资发产权〔2013〕202号
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资委,各中央企业,中国证监会各监管局,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为进一步规范国有股东与所控股上市公司关系,推动解决同业竞争、规范关联交易,促进国有经济和证券市场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我们制定了《关于推动国有股东与所控股上市公司解决同业竞争 规范关联交易的指导意见》, 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遵照执行,并及时反映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和情况。
国资委
证监会
2013年8月20日
¶关于推动国有股东与所控股上市公司解决同业竞争规范关联交易的指导意见
为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国有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以下简称国有股东)行为,促进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持续发展,保护各类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国有资产监管、证券监管等法律法规,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国有股东与所控股上市公司要结合发展规划,明确战略定位。在此基础上,对各自业务进行梳理,合理划 ...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
¶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通知
发文:上海证券交易所
文号:上证公字〔2013〕13号
日期:2013-03-29
各上市公司:
为了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的有关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进行了修订,现予发布,并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请遵照执行。
各上市公司应根据修订后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修订本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对外披露。
特此通知。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一三年三月二十九日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本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 ...
保险公司次级定期债务管理办法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 2013年第5号
现发布《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修改〈保险公司次级定期债务管理办法〉的决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主席 项俊波
2013年3月15日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修改《保险公司次级定期债务管理办法》的决定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保险公司次级定期债务管理办法》作如下修改:
将第五条修改为:“保险集团(或控股)公司募集次级债适用本办法。”
本决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保险公司次级定期债务管理办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的修改,重新发布。
¶保险公司次级定期债务管理办法
(2011年10月6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1年第2号发布 根据2013年3月15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修改〈保险公司次级定期债务管理办法〉的决定》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保险公司次级定期债务(以下简称“次级债”)的募集、管理、还本付息和信息披露行为,保证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保险公司,是指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中资保险公司、 ...
关于做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2012年度财务报告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2012年度财务报告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中国证监会 www.csrc.gov.cn 时间:2012-12-28 来源:
发行监管函[2012]551号
各保荐机构、会计师事务所:
为深化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2]10号)有关要求,切实推进以信息披露为中心的新股发行体制改革工作,夯实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以下简称“首发公司”)财务会计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检查中介机构执业质量,我会将对首发公司财务会计信息开展专项检查工作。各保荐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应严格遵照本通知要求,积极做好首发公司财务会计信息自查工作,我会在自查基础上将安排重点抽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财务会计信息作为首发公司基础性信息之一,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予以反映。各中介机构应充分关注外部经营环境变化对企业业绩造成的影响和潜在风险,认真核查企业业绩变化情况,如实披露相关经营与财务信息。
各中介机构在开展2012年年度财务资料补充和信息披露工作时,应严格遵守现行各项执业准则和信息披露规范要求,勤勉尽责,审慎执业,对首发公司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