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 第44号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已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2010年9月17日颁布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6号)同时废止。
主任 徐绍史
2016年11月27日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
第一条 为促进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科学合理利用能源,从源头上杜绝能源浪费,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加强能源消费总量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管理的在我国境内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本办法所称节能审查,是指根据节能法律法规、政策标准等,对项目节能情况进行审查并形成审查意见的行为。
第三条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是项目开工建设、竣工验收和运营管理的重要依据。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单位在报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前,需取得节能审查机关出具的节能审查意见。企业投资项目,建设单位需在开工建设前取得节能审查机关出具的节能审查意见。未按本办法规定进行 ...
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
¶关于修改《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的决定
证监会 证监会公告[2016]16号 2016-09-09
现公布《关于修改〈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国证监会
2016年9月9日
¶关于修改《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的决定
第十二条 修改为:“上市公司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者草案后主动终止重大资产重组进程的,上市公司应当同时承诺自公告之日起至少1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并予以披露。
“重大资产重组行政许可申请因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存在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依照本规定第十条的规定终止审核的,上市公司应当同时承诺自公告之日起至少12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并予以披露。”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
¶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
(2012年11月6日公布 根据2016年9月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修 ...
废止-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6〕17号
现公布《关于修改〈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国证监会
2016年9月9日
附件:《关于修改〈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决定》.pdf
¶证监会修订并购重组规则进一步缩短上市公司停牌时间
来源:中国证监会www.csrc.gov.cn时间:2016-09-09
为解决重组事项导致的长期停牌问题,前期,证券交易所发布了停复牌业务指引。近日,我会对《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12〕33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证监会公告〔2008〕14号)进行了相应修订,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缩短终止重大资产重组进程的“冷淡期”,由3个月缩短至1个月。上市公司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者草案后主动终止重大资产重组进程的,上市公司应当同时承诺自公告之日至少1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3个月内再次启动重大资产重组行为的,应当在再次启动的重组预案和报告书中,重点披露前次重组终止的原因,短期内再次启动重组程序的原因。
二是 ...
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部令 第32号
《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已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并报经国务院同意,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 肖亚庆
财政部部长 楼继伟
2016年6月24日
¶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行为,加强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企业国有资产交易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有利于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优化,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作用,遵循等价有偿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机构中公开进行,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企业国有资产交易行为包括:
(一)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实际控制企业转让其对企业各种形式出资所形成权益的行为(以下称企业产权转让);
(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实际控制企业增加资本的行为(以下称企业增资 ...
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
¶中国证监会 证监会令第125号 2016-06-16
《关于修改〈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的决定》已经2016年3月3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6年第5次主席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
2016年6月16日
一、将第一条中的“为了建立以净资本为核心的风险控制指标体系,加强证券公司风险监管,督促证券公司加强内部控制、防范风险”,修改为“为了建立以净资本和流动性为核心的风险控制指标体系,加强证券公司风险监管,督促证券公司加强内部控制、提升风险管理水平、防范风险”。
二、将第二条修改为:“证券公司应当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遵循审慎、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计算净资本、风险覆盖率、资本杠杆率、流动性覆盖率、净稳定资金率等各项风险控制指标,编制净资本计算表、风险资本准备计算表、表内外资产总额计算表、流动性覆盖率计算表、净稳定资金率计算表、风险控制指标计算表等监管报表(以下统称风险控制指标监管报表)。”
三、将第三条修改为:“中国证监会可以根据市场发展情况和审慎监管原则,对各项风险控制指标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