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止-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67号
《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已经2020年6月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0年第5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易会满
2020年6月12日
附件1: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pdf
附件2:《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立法说明.pdf
¶附件2:《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立法说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资本市场改草发展的决策部署,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推进创业板改草并试点注册制,强化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能力,证监会总结监管实践经验,借鉴科创板改革经验,根据创业板的板块定位和存量改草的现实情况,起草了《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首发办法》)。现将《首发办法》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立法背景
《首发办法》是创业板的基础性制度。制定《首发办法》,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注册制改草决策部暑的重要措施,对于服务成长型创新创业企业,支持传统产业与新技术新产业 ...
废止-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特别规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0〕36号
现公布《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特别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国证监会
2020年6月12日
附件:《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特别规定》.pdf
¶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特别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的发行与承销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证监会令第167号)等,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注册,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发行与承销行为,适用《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及本规定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条 首次公开发行证券通过向网下投资者询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的,可以初步询价后确定发行价格,也可以在初步询价确定发行价格区间后,通过累计投标询价确定发行价格。
发行数量**二千万股(份)以下且无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可以通过直接定价的方式确定发行价格**。通过直接定价的方式确定的 ...
废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
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的通知
深证上〔2020〕502号
各市场参与人:
为规范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的审核工作,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修订后的证券法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证监会关于开展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试点若干意见的通知》《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本所制定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现予以发布,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0年6月12日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创业板上市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的审核工作,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修订后的证券法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证监会关于开展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 ...
废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问答
¶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问答》的通知
时间:2020-06-12
深证上〔2020〕511号
各市场参与人:
为明确市场预期,提高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工作的透明度和规范性,根据《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所制定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问答》,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现予以发布,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问答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0年6月12日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问答
¶1.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关于“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发行人和中介机构应当从哪些方面进行信息披露或核查?
答:(一)关于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
保荐人及发行人律师应当核查募投项目实施后是否新增同业竞争,认定同业竞争是否构成重大不利影响时,应结合竞争方与发行人的经营地域、产品 ...
废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
¶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的通知
深证上〔2020〕503号
各市场参与人:
为规范创业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工作,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修订后的证券法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证监会关于开展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试点若干意见的通知》《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所制定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以下简称《重组审核规则》),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现予以发布,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重组审核规则》第十条第一款第三项和第十一条第二项,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一年内暂不实施。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0年6月12日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创业板上市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行为,保护上市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根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