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止-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74号
《关于修改<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的决定》已经2020年7月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0年第6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易会满
2020年7月10日
附件1:关于修改《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的决定.pdf
附件2:关于修改《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的立法说明.pdf
¶证监会发布关于延长财务报表有效期的规章修改决定
中国证监会www.csrc.gov.cn时间:2020-07-10来源:证监会
为解决现行财务报表有效期规定带来的审核过程中财务报表集中过期,影响发行审核工作连续性的问题,证监会发布《关于修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的决定》(以下简称《首发办法修改决定》)《关于修改〈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的决定》(以下简称《科创板首发办法修改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首发办法修改决定》《科创板首发办法修改决定》,主要是对招股说明书引用的财务报表有效期条款进行修改,将特殊情况下发行人可 ...
废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
¶关于修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的决定
第四十四条 修改为:“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财务报表在其最近一期截止日后6个月内有效,特殊情况下发行人可申请适当延长,但至多不超过3个月。财务报表应当以年度末、半年度末或者季度末为截止日。”
本决定自2020年7月10日起施行。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
(2006年5月1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180次主席办公会议审议通过根据2015年12月3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修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的决定》修正
根据2018年6月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修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的决定》修正
根据2020年7月1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修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行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证券法》《公司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适用本办法。
境内公司股票以外币认购和交易 ...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股东以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和配售方式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股东以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和配售方式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通知
上证发〔2020〕49号
各市场参与人:
为了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股东以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和配售方式减持股份的行为,维护证券市场的公开、公平和公正,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本所制定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股东以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和配售方式减持股份实施细则》(详见附件),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现予以发布,并自2020年7月22日起施行。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股东以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和配售方式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〇二〇年七月三日
¶上交所发布《科创板上市公司股东以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和配售方式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时间: 2020-07-03
为了贯彻落实《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关于制定科创板合理减持制度的要求,经中国证监会批 ...
关于做好2020年科创板上市公司适用再融资简易程序相关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0年科创板上市公司适用再融资简易程序相关工作的通知
上证发〔2020〕53号
各科创板上市公司:
为进一步畅通科创板上市公司融资渠道、发挥再融资简易程序的制度功能,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上海证券交易所现就科创板上市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2020年适用再融资简易程序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上市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适用简易程序的,应当仔细阅读《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科创板再融资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以下简称《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承销实施细则》等规则,认真核对是否符合简易程序的适用条件和相关程序要求。
二、在本通知发布之日前(含发布当日)已发出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上市公司,可以通过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方式,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该项授权在上市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后即失效。临时股东大会应当就《科创板再融资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的事项通过相关决定。已履行前述程序且不存在《审核规则》第三十二条 ...
废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问答
¶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问答》的通知
上证发〔2020〕52号
各市场参与人:
为明确市场预期,提高科创板再融资审核透明度,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根据《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规定,制定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问答》(以下简称《审核问答》,详见附件),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现予以发布,并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本次《审核问答》重点针对科创板差异化发行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所对应的审核关注事项予以明确。对于再融资发行审核中涉及的共性问题,本所在审核中可参照适用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 。
本所将根据审核实践,及时总结经验,对《审核问答》进行补充完善。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问答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〇二〇年七月三日
附件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问答
¶问题1、关于上市公司申请再融资的融资规模和时间间隔,上市公司及中介机构应当如何把握?
答:为规范和引导上市公司理性融资、合理确定融资规模 ...
